州文明办来临潭县开展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复查工作
9月4日至6日,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淑芳带领督查组来临潭县开展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复查工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英陪同。
督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古战、卓洛、城关、长川、流顺镇八仁村、羊永镇李岗村、税务局、气象局、科技局、移动公司等文明乡镇、村社、单位及企业,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调查访谈等方式,对照《甘肃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3年版)》等标准要求,对我县第一至第十五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州级自查指导、对第一至第十一批州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了复查测评,对申报的第十七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第十三批州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督查,并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网传资料准备、整理等工作进行了指导。
督查组要求,临潭县要立足常态长效,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补齐缺项漏项,巩固现有创建成果,将文明创建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要以点带面,进一步发挥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把文明村镇创建与推动乡村振兴、整治人居环境等有机结合,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文明创建水平。要强化督导考核,创新方式方法,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大力培育城乡社会文明新风,全面提高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记者 马家骏